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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24日 星期三

陳雲:保育永利街 濫用「文化例外」

在高壓統治的地方,人民要記住失去的,而不是償還的。奪去頭顱,償還頭髮,是毋須感激的事。上環永利街之保存,是由中環的天星皇后碼頭之粉碎換來。偷走天星碼頭與大會堂之間的公共領域,還你永利街的私人蝸居,以獅子山精神迷醉市民,使愚民只問耕耘,不問收獲,為了養家活兒,打落牙齒和血吞,默默承受大財團的金融及地產掠奪,維繫香港的資產階級專政,是曾蔭權一伙鼠竊狗偷的長技。

筆者出任民政局研究總監期間,政府因西九爭議及旅港學者龍應台的挑戰,而授意民政局整理及陳述香港政府的文化政策。筆者草擬,修訂再三,二○○六年四月八日,民政局局長何志平在《信報》以官方身份發表「細說香港文化政策」。文章重點後來成為官方的文化政策陳述,在諮詢報告及政府網頁,乃至賽馬會創意藝術中心的牌匾,俱有公布。當中一段摘錄如下,以作歷史存照:

歷年來,本地的文化政策都是透過具體的公共文化措施,與民間互動而形成,而非透過文化辯論或意識形態辯論。政府在文化範疇的行政行為,亦採用一般的行政原則,如自由經濟、公民自主與維持公共服務的財政原則等,而不因為特殊的文化考慮而破格處理,即所謂「文化例外」(cultural exception)的方法,掌管文化的官員亦自覺抑制,甚少採取「文化英雄」、救急扶危的角色。

例如,過去在古蹟保護方面,政府遵從產權自主和城市規劃的一般原則,多於文化美學的特殊考慮。又例如,在自由貿易的大原則之下,香港的文化市場開放,沒有特殊的保護措施。至於推動創意工業,亦遵照自由經濟的原則。

公義不存,私義何用?
為此,同人在任期間,即使目睹天星皇后碼頭清拆而民眾的文化觀感逆轉,文化界視之為公共空間之萎縮,象徵特區政府不再秉持殖民政府在上世紀六十年代之後的公共政策承擔,同人身處官衙,由於曾蔭權政府不願退讓,另改藍圖以保留天星皇后碼頭,只能一言不發。前民政局局長兼古物總監何志平在落任之前,甚至親自出面,聲稱皇后碼頭並無古蹟的保存價值,甘願領受罵名而黯然下台。然而,二〇〇七年七月,古物總監轉移到發展局局長手上之後,綱紀蕩然,借口特事特辦,大開「文化例外」之先例。

政府若要真的開創「文化例外」的先例,使香港在回歸之後開展文化城市(cultural city)之建設,則應自天星皇后碼頭之原地保存或重置開始,而不是從永利街開始。而即使是文化例外,政府行使酌情權而暫緩工程之後,也要依循程序,重新諮詢及坦誠陳述,向民眾展開文化共識之辯論,向議會申請或確認撥款,而不是偷偷摸摸,不敢認頭,假借市建局做爛頭卒。

回歸之後,打從美國銀行大班梁錦松出任財政司司長而高唱「獅子山下」之後,註定香港的中小企業和中下階層走上惡運。政府厲行新自由主義之惡政,鬆懈市場監管,鼓吹弱肉強食及金融掠奪甚至欺詐(如雷曼迷債),並且部署退出公共承擔,推出或密謀推出強積金、私人醫療供款(強醫金)、教育產業化、隧道私有化、公屋商場私有化(領匯)等等,又停建公屋及居屋。

獅子山精神在和合石
獅子山下精神如要真的奏效,也須政府願意承擔公共服務及福利保障,並且維護市場公平。上世紀七十年代初,香港電台推出《獅子山下》之際,正是港英政府勇於承擔公共服務及社會福利之時,勇於為本地產業開拓市場及維護市場公平之時,令小市民及小企業無後顧之憂。天星碼頭、大會堂、政府總部及郵政總局的方正簡潔的官方建築風格,以及這些建築物之間的、絕少商業氣息的公共空間,是港英政府不辯自明的文化政治。

回歸之後,天星皇后倒下,政府總部搬遷,郵政總局及大會堂也終將清拆。整個公共空間將被商業盤據。「皮之不存,毛將焉附」?撤走了公共領域的公正與平等,私人領域還有什麼作為?二十元一個鐘,做夠十年,也是二十元一個鐘,而屋租、糧食、學費卻成倍上升。窮人都不信這套了,政府還向人灌輸死做爛做、多勞多得,努力奮鬥終有出頭天,不必向政府要求公義,饑寒交迫也不要申請綜援,欲以永利街之保存而高舉「獅子山精神」,可謂妙想天開。

今時今日,獅子山精神不在永利街,而在和合石,浩氣長存矣。

摘自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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